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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机场路2号中试车间4楼装修改造工程设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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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机场路2号中试车间4楼装修改造

工程设计单位的公告

 

因业务需要,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机场路2号东方电子工业园中试车间四楼装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贵公司参加,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采购内容: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机场路2号中试车间装修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具体内容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有关要求:

2.1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证书;

(4)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7)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根据发包人提供的《中试4楼装修方案》在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投标人可提供更短的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服务响应时间:对招标人反映的问题2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

2.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30%的预付款,施工图设计成果经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支付至设计费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付清设计费余款。

3.有关说明:

3.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必须完成所有本项目服务的相关工作,提供所有服务所需的人员、设备等,要求达到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

3.2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期间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服务工作期间所需的设计费、技术配合费、会议费、专家论证费、现场服务费、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打印费、印刷/复印费、提供电子文本的费用、快递费、应向政府部门缴纳的税费、施工图审查、各项验收费用等设计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不断地优化和修改, 直至招标人满意为止,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招标人无须再向设计人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3.3本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最基本的技术要求,投标人除须满足本技术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国家最新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

3.4质量及验收:施工图设计深度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的要求。

3.5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磋商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7采购预算: 本次采购的预算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圆整(¥120000.00);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8投标人凡对本次磋商提出的询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所有答复内容均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

4.采购议程安排:

4.1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2026年2月2日8时30分至2026年2月9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C座三楼会议室(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

4.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6年2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C座三楼会议室(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

招标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

联系人:张鋆

联系方式:0535-5520058